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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募基金与投资者利益绑定,“公募改革25条”如何重塑行业格局?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07 21:55:00    

5月7日,证监会发布关于印发《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(下称“《方案》”)的通知,改革方案涉及优化基金运营模式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、提升公募基金权益投资规模、建设一流投资机构、风险防控以及监管执法等方面,共计25条举措。

此次方案着力督促基金公司、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从“重规模”向“重回报”转变,重点改革内容包括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、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、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的能力、提高公募基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稳定性、一体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等。

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认为,《方案》以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,在机制创新与监管升级的双重驱动下,推动基金行业在服务国家战略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与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之间形成新平衡。

浮动管理费率将“新老划断”分阶段推进

近年来,受基础市场波动加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,行业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益水平不佳,部分产品跑输了业绩比较基础,基金公司仍按固定费率收取管理费,引发市场广泛关注,甚至出现“旱涝保收”的质疑。

此次改革,优化了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。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,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,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,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的管理费率。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,须少收管理费。

李湛说,推动基金管理费从固定收费模式向与业绩挂钩的浮动机制转变,将打破“旱涝保收”的传统模式,强化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联结。特别是对主动管理型权益基金,管理费率将根据基金在持有期内的业绩相对表现进行分档收取,行业头部机构率先推进,为投资者提供更具性价比的选择。

在业内人士看来,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浮动管理费率,是本次公募基金改革的一个积极探索。为确保改革符合市场情况,监管部门将稳慎推进具体落地工作。在实施路径上,将采取新老划断方式,对于存量产品暂不做强制要求;并区分头部机构和中小机构,分阶段推进。

根据《方案》要求,未来一年内,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,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60%;试行一年后,及时开展评估,并予以优化完善,逐步全面推开。

据了解,目前已有20余家机构做好申报发行此类新产品的准备工作,新产品预计将会很快推出,其他行业机构也将在准备就绪后陆续上报。

“扶优限劣”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

除了打破行业“旱涝保收”,《方案》还强调,公募基金要与投资者“同甘共苦”,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。同时,强化监管分类评价的引导作用。将投资者盈亏及占比、业绩比较基准对比、权益类基金占比、投研能力评价情况等纳入基金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等。

李湛称,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以三年以上的长期收益为核心,对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实施“长周期”激励约束,杜绝短期行为诱导的业绩波动。这一机制不仅提高了基金产品的稳定性,也有助于引导长期资金合理入市,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。

此外,《方案》还从服务能力提升、产品结构以及风控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诸多改革举措。比如要求基金公司加强投研能力建设,优化投研资源配置;通过设立快速注册机制、鼓励指数化和主题化投资、推动基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等方式大力支持权益类基金扩容与创新;完善基金经理跟投机制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。

在业内人士看来,随着公募基金改革方案落地,行业生态将被重塑,中小基金公司的未来发展成为各方普遍关心的问题。在优化行业发展格局方面,改革方案体现“扶优限劣”思路,支持中小基金公司特色化经营和差异化发展。

对此,《方案》中提出了系列举措。支持优质头部基金公司业务创新发展,促进资产管理和综合财富管理能力双提升。制定中小基金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方案,支持特色化经营、差异化发展。出台《公募基金运营服务业务管理办法》,推动降低信息技术系统租赁与使用费,助力行业机构降本增效。支持基金公司市场化并购重组,推动严重违规机构依法出清。

据了解,公募基金改革将用三年左右时间,完成整体改革工作。考虑到本次改革政策举措多,力度大,涉及面广,监管部门将分阶段有序推进各项落实工作。同时,行动方案提出的不少改革举措,需要通过配套法规来细化落地,经初步梳理,共涉及20余部。相关法规制定/修订过程中,监管部门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行业机构的意见建议,确保改革举措符合行业实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