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告
全体缴存职工:
近期,我中心发现个别职工通过伪造虚假材料、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,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,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,维护缴存职工权益,现就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符合规定条件
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必须符合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我市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,缴存职工符合下列情形,提供相关资料即可提取其账户内的缴存余额:
(一)购买自住住房或给父母(子女)购买住房的;
(二)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三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(四)租赁自住住房的;
(五)离休、退休的;
(六)出境定居的;
(七)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;
(八)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九)改造和加装电梯的;
(十)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的;
(十一)家庭生活困难的(包括享受低保、残疾、患重大疾病)。
目前,我市缴存职工可登录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(服务号)、中心网厅(www.dxgjj.cn),或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提取住房公积金,也可就近在当地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通过线下即时办理。
二、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后果
1. 责令退回资金:一经查实,违规提取的资金必须全额退回。
2. 信用惩戒:列为住房公积金严重失信行为,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,实施联合惩戒。
3. 限制业务办理:一定期限内(5年)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。
4. 法律责任:情节严重的,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三、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倡议
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,规范管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大家的权益。任何通过伪造材料、虚构事实等方式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均属违法,将面临法律制裁和经济损失。请广大缴存职工依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,切勿轻信“黑中介”的虚假宣传,避免因小失大。让我们携手筑牢资金安全防线,共同营造公平、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。
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电话
服务热线:12329
市直管理部:09325916596
安定管理部:09328230703
通渭管理部:09325931185
陇西管理部:09326605407
临洮管理部:09325931159
渭源管理部:09324133899
岷县管理部:09325931201
漳县管理部:09325931189
来源: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