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版

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告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25 09:04:00    

全体缴存职工:

近期,我中心发现个别职工通过伪造虚假材料、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,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,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,维护缴存职工权益,现就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符合规定条件

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必须符合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我市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,缴存职工符合下列情形,提供相关资料即可提取其账户内的缴存余额:

(一)购买自住住房或给父母(子女)购买住房的;

(二)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
(三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
(四)租赁自住住房的;

(五)离休、退休的;

(六)出境定居的;

(七)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;

(八)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(九)改造和加装电梯的;

(十)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的;

(十一)家庭生活困难的(包括享受低保、残疾、患重大疾病)。

目前,我市缴存职工可登录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(服务号)、中心网厅(www.dxgjj.cn),或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提取住房公积金,也可就近在当地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通过线下即时办理。

二、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后果

1. 责令退回资金:一经查实,违规提取的资金必须全额退回。

2. 信用惩戒:列为住房公积金严重失信行为,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,实施联合惩戒。

3. 限制业务办理:一定期限内(5年)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。

4. 法律责任:情节严重的,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三、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倡议

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,规范管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大家的权益。任何通过伪造材料、虚构事实等方式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均属违法,将面临法律制裁和经济损失。请广大缴存职工依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,切勿轻信“黑中介”的虚假宣传,避免因小失大。让我们携手筑牢资金安全防线,共同营造公平、规范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。


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电话

服务热线:12329

市直管理部:09325916596

安定管理部:09328230703

通渭管理部:09325931185

陇西管理部:09326605407

临洮管理部:09325931159

渭源管理部:09324133899

岷县管理部:09325931201

漳县管理部:09325931189



来源: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